关于发布《自愿性可持续标准编制指南》的公告

发布于:2021-04-30

为了更好地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、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,推动国内机构参与国际标准化合作,形成竞争新优势,自愿性可持续标准中国国家平台秘书处牵头制定《自愿性可持续标准编制指南》团体标准,助推中国自愿性可持续标准与国际同类标准的协调互通,进而提升行业、企业的可持续性绩效水平,自2021年4月1日起实施。

现予公告。

附件:T/CAS 4.1—2021《自愿性可持续标准编制指南》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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